连云港口岸自10月9日试行单指令放行以来,为了加强进出口货物单指令放行工作,保证正常通关,总结前段时间经验,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报关行应充分发挥海关与货代、经营企业的纽带作用,加强学习,履行职责,及时、负责的帮助相关企业解决通关中的疑难问题。自即日起,凡货物通关中发现异常,但相关回执(预配信息、运抵报告、进口理货报告)都正常的情况,必须由报关员凭纸质放行单据到海关查找、处理问题。
二、各报关行应认真审核、填制相关单证,重点关注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、集装箱号、运输方式、进出口岸等项目是否填制正确,重点审核毛重、件数是否与预配信息(舱单)、运抵报告、理货报告对应栏目一致,尽量减少人为差错对货物正常通关流程的影响。
三、因物流系统运行、指令下发需要时间,各企业在办理装船、提货手续前应提前至少 2 小时办结 H2000 系统通关放行手续(上下午下班高峰期需要装船、提货的,还应进一步提前),并密切观察电子放行数据下发情况。
四、对于落装改配的出口货物、因毛件重不符导致无法放行的进出口货物,目前必须删除原预配信息(散件货为运抵报告),并重新发送新的预配信息(散件货为运抵报告)、办理报关单改单后,才能收到电子放行指令。根据计划,海关将于近期启动单指令放行工作,届时对于能够实施电子放行的货物,海关将不在纸质放行单证上盖章。各报关行应高度重视试行工作,尽早发现、尽早解决各类问题,为以后单指令放行做好充分的准备。